【白马非马的错误】白马非马论为何错误?_政治_狝燪瞟
编辑: admin 2017-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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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从根本上说是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所有的马.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类属关系即蕴含关系,在哲学上也是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马”是对所有的马如白马,黑马,黄马等…般性质或共性的概括;各种具体的马则是“马”的一种.它们一个是抽象的靠理性思维概括的;一个是具体的可以通过感性认识直接感知的.“白马”与“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的“马”只能通过具体个别的马而存在,离开了具体个别的马是找不到一个抽象的“马”的;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不存在不表现共性的具体颜色的马.公孙龙在哲学史上看到了“马”和“白马”的区别,就这一点说,他的命题具有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则是形而上学的.特别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导致了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互助这道作业题的同学还参与了下面的作业题
题1: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的错误在于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B、矛盾的同W、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C、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D、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政治科目]
A.
题2: "白马非马论"究竟是怎么回事?
公孙龙是战国时期平原君的食客,一天,他牵一匹白马出关被阻,公孙龙便以白马非马的命题与之辩论,守关的人辩不过他,公孙龙就牵着马出关去了(或说,他还是不得出关).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白马非马”这个命题.第一点:“马者,所以名形也;白者,所以名色也.名形者非名色也.故曰:白马非马.” 以现代逻辑术语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而“白马”的内涵是一种颜色加一种动物.三者的内涵各异,因此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这一点是论及,“马”、“白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的马,不管任何颜色.而“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色的马, 两者有相应颜色的区别.由于“马”与“白马”的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故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由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这一点是说明,“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含颜色,只是“马作为马”.这样的“马”的共性 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题3: "白马非马"论怎么理解?[语文科目]
古人云:“白马非马”,为何如是说呢.
这里有个讲究,白马是指一种白色的马,而非马里的马指的是各种各样的马,有黑马,棕吗,五花马等等,这是在颜色上有所区别,马还有产地,品种等等区别.这里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各种各样的马可以找出很多共同点,称之为马,符合这些特点的动物就是马了,所以这些共同点不能多也不能少,多了不能同用于所有的马,少了表达不出马来.要区别一只马需要很多信息,比如一只黑色的蒙古马,在这里,我除了描述一只马外,还要指出它是黑色的,产地是蒙古,这里还没有加上马的品种.
我在《芥子须弥-----封装》里曾经提及,事物可以划分成属性和方法的集合.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对这个集合进行再加工呢,我们只要在里面加上一点别的什么,那他就可以变成别的事物了,想象一下在马的身上加上鹿的角,可笑吗.那么我们说一些严肃的,知道我们中华民族的图腾吗,龙!龙是在蛇的头上加上鹿的角,身上加上虎的腿脚,尾巴是鱼的尾巴,等等.但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造就龙这样伟大的象征的,不好好设计,就会成为画蛇添足.
虽然是简单和相加,但也是有不同的方式的.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关联和衍生.
关联:假设原来的类是用一个袋子将属性和方法包起来,那是用关联描述了多个类之间的关系,最简单的情况就是用一个更大的袋子将两个小袋子包起来,成为一个新的类.这种关联叫做组合.
衍生:衍生呢就是用一个大的袋子将一个小的袋子与一些属性和方法包起来,成为一个新的类
A
C
B
a:关联
A
D
b:衍生
我还是用C++来表示一下
class A{
//...属性+方法
};
class B{
//...属性+方法
};
//关联后的新类C
class C{
A a;
B b;
};
//衍生后的新类D
class D :public A{
//...属性+方法
};
看起来关联(组合)比较容易理解,即将类作为一个属性,然后形成一个新的类,这和原来类的使用没什么区别,自己定义的类就是一个类型,这正是封装要做的.
衍生—在原来的类的基础上加上一些属性和方法产生一个新类,看起来新颖诱人,在面包上洒一些芝麻,吃起来更有香味,不是吗.
如何好好利用这一方法,就是我要说的----继承,只要用心去做,面包也会非常美味.(这里提及的都是共有继承也就是class Y:public X;的形式)
上面的方法说起来简单,要是用好它,不是件容易的事.
首先D和A有相同的部分就是A
第二,D有A没有的部分
光光这两点还说明不了继承的用途
我们加上一个新类E,他也是与类A衍生得来的
class E :public A{
//...属性+方法
};
这样我们就清楚一点了,A是D和E的共同点
!我们终于发现这样做的好处了.
类D和类E有相同的部分A,而这里A只被处理了一次,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少处理一个和A一模一样的工作,如果有许多个类都是从A衍生而来的,那么我们就发达了,问题是,如何让更多的类可以与类A衍生得到有用并好用的类.
这里老祖宗又显灵了,白马非马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马正是这个类A,加上颜色,产地,品种,就可以描述各种各样的马了,加上健康等信息还能说明马的状态,如一只活蹦乱跳的黑色蒙古马.
在我们的知识里有很多已知的共同点,碗,瓷器,风,人,花草,我们将他们成为统称.
我们可以下一个定义了:继承--就是将事物之间相同和相似的部分归纳出来.
我们来看一下基类A和子类D的关系,可以发现D中含有A,也就是说可以从一个D类的对象中提取出一个A类的对象来,这种现象就是继承的向下性,马可以是白马,而白马就不能说成是马这个种类的代表.表现在C++中如何处理呢.
D d;
A a = d;
这里将会产成一个A类型的临时变量,它是由d中类A那部分组成的
[
d的组成
][类A的部分] --à 临时变量da;
…
]
A a = da;
这种现象叫做切片
再看另一种情况
D * d = new D;
A * a = d;
这时候A * a = d;只涉及到指针的赋值,没有对象的创建,所以不会引起切片,这里是将d在内存中的地址保存在a这个指针里,而描述指针指向的对象是一个类A的对象.由于,D中关联A的信息,C++编译器使得这样的操作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可以把继承A的D称作为A的某个类型,是类A的一种(或者说,D是一个A),就象白马是一种马一样(白马是一匹马).
继承非常强大,使用它能得到很多好处,但是世界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过分的运用继承也会带来麻烦.可以看出继承是一种静态的关系,在编译期间很多东西都定下来了,这也提高了效率,但是要改变很困难,所以灵活性还不够,要想清楚,你的目的是什么,再决定使用关联还是继承.
题4: "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那[语文科目]
白马非马是众多哲学家特别是先秦哲学家争论和探讨的一个问题之一.语出公孙龙.
公孙龙是战国时期平原君的食客,一天,他牵一匹白马出关被阻,公孙龙便以白马非马的命题与之辩论,守关的人辩不过他,公孙龙就牵着马出关去了(或说,他还是不得出关).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白马非马”这个命题.第一点:“马者,所以名形也;白者,所以名色也.名形者非名色也.故曰:白马非马.” 以现代逻辑术语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而“白马”的内涵是一种颜色加一种动物.三者的内涵各异,因此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这一点是论及,“马”、“白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的马,不管任何颜色.而“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色的马,两者有相应颜色的区别.由于“马”与“白马”的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故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由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这一点是说明,“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含颜色,只是“马作为马”.这样的“马”的共性 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没有什么特别地方,只是当时人们的思想如此而已.局限性.
题5: 谁能讲讲白马非马论啊[语文科目]
在我国战国中期,赵国的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诡辩论的命题“白马非马”.公孙龙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也绝没有联系.在他看来,“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因此它们之间毫无联系,从而推断出:“白马”不是“马”.他认为“白马”这个概念是既名“色”又名“形”的,而:马”这个概念只是名“形”,故而“白马非马”.公孙龙为了证明“白马非马”的命题,提出了另一论据:“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这样论述自然是荒唐可笑的.
“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何处呢?从根本上说是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所有的马.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类属关系即蕴含关系,在哲学上也是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马”是对所有的马如白马,黑马,黄马等…般性质或共性的概括;各种具体的马则是“马”的一种.它们一个是抽象的靠理性思维概括的;一个是具体的可以通过感性认识直接感知的.“白马”与“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的“马”只能通过具体个别的马而存在,离开了具体个别的马是找不到一个抽象的“马”的;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不存在不表现共性的具体颜色的马.公孙龙在哲学史上看到了“马”和“白马”的区别,就这一点说,他的命题具有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则是形而上学的.特别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导致了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决不能像公孙龙那样主观任意地割裂事物的联系,抓住事物的一个方面,而否认另一个方面.否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危害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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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代的名家代表人之一的公孙龙子有许多有趣的诡论,其中最为有名的要算是白马非马论了.相传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公孙龙子骑著一匹白马要进城,该城门的看守官说,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於是公孙龙子就开始他的论证 – 白马非马,最后它说服了守城官,於是就骑著他的 (不是马的) 白马进城去了.
他的论证大概是这样的:
“马” 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於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 (白马非马).
这个论证利用”歧义”来混淆事实.所谓”歧义”是说,一个词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在一个讨论中,若某个字的两个不同意义同时被使用,则可能会造成这种(歧义)类型的谬误.
“ 是”这个字可以被用来表达”属於”的关系,例如,白兔是兔.
“是”这个字也可以被用来表达”等於”的关系,例如,孔子是至圣先师.
守门官的意思是:”马不可进城,白马是马,所以白马不可以进城”.
在这里,”是”被用来表达”属於”的关系.
当公孙龙子论证”白马不是马”时,”是”被用在”等於”的关系.
所以,简单的说,他们其实是鸡同鸭讲.不是谈论相同的一件事.
公孙龙子的论证是有效的,而他的结论,”白马不等於马 (白马非马)” 也是对的.但并不能用来反驳守门官的规则:凡是属於马的都不能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