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法中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政治学习资料
编辑: admin 2017-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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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是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在的行为.意思表现包括意思与表示两方面的要件或内容.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的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
意思表示必须具备3个要素,目的要素,效果要素和表示行为要素.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目的要素:即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缺少必备要件,则缺少目的要素合同不成立.
效果要素:即主观上有没有订立合同的想法或意思,有就有效果,没有就缺乏效果要素.
表示行为:很简单,即把上述的要素用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表达出来.
1:对方是特定人的:采取到达主义,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才生效
2:对方是不特定人的,采取发出主义.
3: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采取作出主义,作出即成立,因为没有相对人,无所谓到达
类似问题
类似问题1:作业帮 — 页面出错了
类似问题2:民法中的意思表示是什么?
默示是以特定行为表达意思的方式.又可分为积极和消极的行为,
消极的行为即沉默,是指单纯的不作为.
单纯的沉默也可以用来行使形成权
以单方法律行为来行使形成权,而单方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包括明示的和默示的,默示的又包括积极的行为和消极的行为,消极的行为就是指单纯的沉默,因此单纯的沉默可以用来行使形成权.
类似问题3:关于民法上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发出后,表意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限制,意思表示不因此失效 这话怎么理解?意思表示不是以 相对人了解生效吗?假如 a发出了个意思表示,这时他
1、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我在有行为能力的时候做出了意思表示,这个意思表示就生效了;至于我以后发生了什么状况导致了我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我此刻做出的意思表示.举个简单的例子,遗嘱行为,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死后遗嘱开始执行;如果因为立遗嘱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而否定了他生前立下的遗嘱行为的意思表示,那遗嘱就无法执行了;这样一来,遗嘱行为还有什么意义呢?
2、意思表示是没有生效要件这一说的,只要你做出的意思表示,就生效了.意思表示是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比如你有意思表示,但你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样民事法律行为就不生效.你说的那种以相对人了解为生效要件的那是要约的生效要件.
3、你说的这两个例子,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都是生效的,只是民事法律行为是否生效并不确定,还需要考虑其他要件十分成立.
类似问题4:意思表示和表示意识的关系(民法)200字左右
按照德国民法理论,意思表示可以分为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意识和表示行为(也有加上行为意思的),台湾学者(王泽鉴为代表)坚持四要件说,对大陆构成很大影响.
表示意思就是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意义.传统德国民法认为行为人在欠缺表示意识的情况下发出的表示,或者根本就不是意思表示,或者虽然构成意思表示,但该意思表示也属于无效.
但是最近有人认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表示意识,并不是意思表示的必要条件.似乎后一种观点在大陆占据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