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拒的意思是什么?-不可抗拒的意思-化学学习资料
编辑: admin 2017-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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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不可以违抗某个人的话或指令,要按照他的意思去做.或指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等.也指没有可能,没办法拒绝.
提示:
指对天灾人祸无无能力反抗。对人为的指令无条件的接受,服从和执行。
类似问题
类似问题1:作业帮 — 页面出错了
类似问题2:不可抗拒拼音和意思[语文科目]
不可抗拒(bu ke kang ju):是指不可以违抗某个人的话或指令,要按照他的意思去做.或指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等.也指没有可能,没办法拒绝.
类似问题3:"不可抗拒的因素"的法律定义是什么?有很多协议,服务条款,合同等中经常都会提到"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那这个不可抗拒的因素,他的法律定义是什么呢,包括些什么呢?知道的请发表下,
"不可抗拒的因素”即不可抗力.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在实践中,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是很严格的,要与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区别开来.
类似问题4:不可抗拒因素定义我签订的合同原文有一条这这样写的: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自然灾害,商业开发)该条例不成立.我想请问商业开发算不可抗拒的因素吗?一但发生商业开发,是否算是[政治科目]
概念: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注意问题: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免责效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实际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我国《合同法》规定: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B.不可控制的客观性.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类似问题5:"不可抗拒"这个成语的意思
“不能抵抗和拒绝”的意思.
法律上有个不可抗拒因素:
不可抗拒因素,实际上在法律上称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就是说,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