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梅雨之夕 3 伊豆的舞女 4 断魂枪 5

编辑: admin           2017-25-02         

      1.再见萤火虫 读后感

      看多了宫崎骏的魔幻主义,还不知道他还有这种现实的作品.《再见萤火虫》,又称《萤火虫之墓》,大一的时候就看过一个开头,这次要不是某人向我推荐我估计还没机会体验宫崎骏的另外一面.

      反战,一个恒久的主题,带来多少优秀的音乐、文字和影视?

      片子里最让我心疼的是兄妹俩从阿姨家搬出去后,妹妹身体逐渐虚弱的那段.无父无母的两个孩子为了填饱肚子,准备自食其力,可是没办法,吃不饱.于是开始乞讨,不成,又开始偷窃.不知道吃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身体垮了.

      疼死我了.

      除了浓重的感情路线之外,回头冷静看看,会发现这部片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亮点——空间.

      不得不承认宫崎骏是大师中的大师.影片开头就是阿泰的死,但是全篇着重描写了从妈妈的死到妹妹的死这中间的事件,突出的就是失祜的兄妹存活的艰难.妹妹死后,影片结束,没说阿泰后来的生活,这绝对是大师手笔——留白.

      留白是国画中的术语,使观众有想象空间的作品才能更传神、更有生命力.国画大师、木匠高手、城建专家……到导演、作家都是如此.

      动漫中能体现作者水平的还有一个:镜头的切换.本片作者一点也做的很好,开头,从掉在地上的糖罐正式引出故事;离开阿姨家后,兄妹俩站在山坡上向下看,看到他们自己站在山洞口——意思说,他们从此定居在山洞中——这个不错,自己看到自己,引出镜头的切换,牛啊!

      2.巴黎圣母院 读后感

      每天花3个钟头看《巴黎圣母院》,终于在本月26日看完了.只有一个感觉,雨果和托尔斯泰一样啰里啰唆一大堆.说些你根本看不进去的东西.但是他的故事非常戏剧性,又很像真的一样,这个就非常喜欢.

      雨果他嘛,用我的话是说:300页的书,他也能写到500页去.那些多出来的,不是我一个人觉得多余罢了.在还没看《巴黎圣母院》时,就问一位朋友这本书好看吗?他直接回答:闷到死!至于,那些东西值不值得读,我可不太懂,我只是知道如果那些东西真的那么重要的话,那么市场上也就不会出现改写版的《钟楼怪人》了.也许是为了性急的读者吧.

      爱斯美拉达哪里会爱上腓力斯呢?这简直就像硬来的一笔.事实上卫队长救了吉卜赛女郎,可那时波希米亚人就跑掉了,连头都不回.(雨果称这个为害羞吧)我呢,则是认为爱斯美拉达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只是从惊慌下快步逃掉罢了.然后,故事就说爱斯美拉达爱上腓比斯队长啦.

      格兰古瓦也没爱爱斯美拉达,序不应该说他也爱爱斯美拉达.要不然他最后也不会抛下她,而救了母山羊跑掉了.他对埃及女生的爱完全为零.故事在后面有个悬案,就是为什么敲钟人卡西莫多会推副主教下楼.照我的看法是,国王派兵来镇压无赖汉时,卡西莫多就去小屋找爱斯美拉达,但是后者已经被格兰古瓦和副主教带走了.后来他想起只有一个人有钥匙,那就是副主教,又在后来看到他看着绞刑台那边的爱斯美拉达,还笑了起来.卡西莫多料想到是副主教逼害爱斯美拉达的,所以这时一把——让他见鬼去了.

      整本书阴阴沉沉的,一直笼罩着不安的气息.我个人认为好看的部分是这几点:格兰古瓦被无赖汉们捉去时的情节、坐关婆的身世、攻击圣母院(这个当然好看)、母女相认后,为保护女儿和军官们狡辩,到女儿被拉到绞刑架,母亲被摔死.最后当然是我刚才说的,卡西莫多一把将克洛罗副主教从圣母院推下楼.最痛苦的是,爱斯美拉达的死刑是因为杀死腓比斯,而腓比斯还活生生,到最后还是因为他的声音导致埃及女人禁不住叫唤他而露出马尾来,才让军官们倒转回来,捉拿要人的.

      精彩的时候,非常精彩,但只是很短暂.还有一点就是雨果的诗才,他描述一些东西时,像很容易就找到一些比喻来,而这比喻又显露出浪漫风格,这点很佩服.有一点是爱斯美拉达在唱歌,突然被人喊骂,他写"锯子割断了天使的琴弦"(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不是很高超吗?就像巴尔扎克有拿手的批判语句,他有拿手的浪漫手法.

      参考资料:

      3.家 读后感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觉新的悲剧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 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觉新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两位至爱的人的离去.

      当他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地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年轻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那孤独的生命?

      当瑞珏的声声苦叫从窗里飞出,闯进他的耳朵,他又是怎样的心情?一扇破旧的木门最终使他们阴阳两隔,至死都没能见上一面,在门外狂吼的他又是怎样的痛苦?那两扇破旧的木门最终“拦住了最后的爱”.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他想把它摔掉.他在挣扎.”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觉民这一典型形象揭示的是懦弱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的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矛盾.

      

      4.安娜之死

      哦,香雪

    类似问题

    类似问题1:3篇《读者》里面的文章的读后感本人要《读者》里面的3篇文章的读后感600字左右

    《别盯着杯子》读后感

    夜深了,但毫无睡意的我随手拿起一本不知已看过多少遍的《读者》翻了起来.当翻到一篇文章时,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其实是一篇已被我走马观花过好多次的文章,从未细读过.因为未曾用心去感受,所以一直没能理解.但是,今晚不知怎么的,读着读着,眼睛竟湿润起来了……

    有一段话给我触动极大:“如果生活是水的话,那么,工作、金钱、地位这些东西就是杯子.它们只是我们用来盛起生活之水的工具.杯子的好坏,并不影响水的质量.如果将心思花在杯子上,你哪有心情去品尝水的苦甜,不是自寻烦恼吗?”

    这段话让我不由联想到自己.不错啊!我们作为学生,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而如果我们把过多的精力都放在“杯子”上,也就是:整日考虑穿什么衣服漂亮啊,斟酌用什么文具会让同学羡慕呀,寻思什么东西好吃;或是左思右想着交际、追星、时尚等话题.那我们还哪有心思放在我们的“水”——学习上呢?通过文章,我已经明白,那一切不过只是盛起生活之水的杯子而已,而“水”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试想,对于贝多芬而言,上帝是多么不公平:失恋,逼得他几乎自杀;贫困,使他差点儿行乞;耳聋,令他这样一位伟大的音乐家竟永远无法听到声音……但是,他并没有退缩,因为于他而言,只有音乐才是他心灵的载体,只有音乐才是他生活之水;其它的一切,无非是盛起水的杯子罢了.也正因为他不依赖杯子的好坏,一心琢磨着如何使“水”如何格外甘甜,才能给世人留下那么多激动人心的伟大乐章.我们倾听那动听的音乐时,分明听到的就是他心灵深处“水”在流动的声音……

    我也曾迷失过方向,我也曾迷茫、徘徊,那全是因为“杯子”作祟.现在,我终于“参透”了.我想:我也该抛下那些华而不实的杯子,转而专注地去品尝生活之“水”的甘甜了吧

    类似问题2:散文读后感3篇150字左右[语文科目]

      杨朔的散文《荔枝蜜》,读后很受启发.是啊,蜜蜂,“多可爱的小生灵啊!对人无所求,给人的却是极好的东西”.这东西就是又香又甜的蜂蜜,它是蜜蜂辛勤劳作的结晶,也是它奉献和“给予”的集中体现.它给我们人类以深刻的启示.

      蜜蜂是渺小的,在大自然中飞来飞去,从来不被人们重视,可它却有着自己的行动规律和奋斗目标.它整日地忙碌着,辛勤地劳动着,哪里有花,它就出现在哪里,飞过去,又飞回来,默默地,一丝不苟地工作着,一直到死.这精神,这品格,这现象,在我们人类社会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你看,清洁工,为了能让人们在优美环境中生活工作,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打扫街道,可他们毫无怨言,他们是在“给予”啊!设计师为了让人们使用图案新颖、美观大方的日用品,为了让人们能住上称心如意的房屋,他们不惜放弃假日,潜心钻研,他们是在“给予”啊!人民教师,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他们废寝忘食,呕心沥血,粉笔染白了头发,钢笔描粗了皱纹,他们也是在“给予”啊!这种忘我工作、默默“给予”、无私奉献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真是太多了,举不胜举,他们都是我们的榜样,都具有蜜蜂一样的品质,要求于人的甚少,给予人的甚多!

      谁说蜜蜂渺小?它的工作是可贵的,它的劳动是无价的,它的形象是美好的,它的品德是高尚的!谁说劳动者平凡?没有他们,便没有了世界,没有了生活;没有了他们,便没有了创造,没有了发展!建设四化,富强祖国,正需要这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默默“给予”的人们.这就是小小蜜蜂“给予”的精神对我们的有益启示!

      杨朔先生的散文《荔枝蜜》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篇散文.蜜峰“对人无所求,给人的却是极好的东西”,这种“奉献”“给予”的品格,曾引发出人们多少赞叹之情,小作者也以此作为切入点,阐发议论,抒发己见.启示,是“启发指示,使有所领悟”之意,蜜蜂的“给予”精神,使我们领悟到什么呢?作者从蜜蜂形体的渺小,不被人们重视,“却有着自己的行动规律和奋斗目标”谈起,蜜蜂的行动规律就是:“哪里有花,就出现在哪里”,这自然使我们领悟到:哪里需要就出现在哪里的奉献者的无私的精神;蜜蜂的奋斗目标是“默默地,一丝不苟地工作,一直到死”,这又“启示”我们:多少平凡之人正像蜜蜂一样啊!这很自然地使人联想到清洁工、设计师、教师等等,他们不正是像蜜蜂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忘我工作,默默给予,无私奉献吗?此文采用的联想方式极为得当.除此之外,其结构安排也较成熟:由蜜蜂酿蜜谈起——归纳蜜蜂的精神和品格——运用类比法,揭示平凡之人的不平凡之处——高度赞颂平凡人的伟大品格及精神.再有,文章以“它给我们人类以深刻的启示”开篇,以“这就是小小蜜蜂‘给予’的精神对我们的有益启示”作结,首尾呼应,浑然一体.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尤其是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更使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时间只有三天“今天”、“明天”和“昨天”.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可见时间多么宝贵,想想自己,平时在学校里嬉戏的时候,在和同学玩闹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去,终于我明白了,要做时间的小主人,利用好每一分钟,那么生活就变得更有意义了.同学们,好好利用时间吧!

      还有《背影》这篇文章,它讲的是:父亲送儿子去车站,看见有买橘子的,就去买橘子,此时,儿子看到父亲的背影,儿子一下子感觉到父亲的伟大.想想自己,妈妈每天送我去上学,我却感觉不到什么,现在我明白了,父母的爱是多么伟大、无私.

      散文集还有许多感人的文章,如《春》、《威尼斯》……,从一件小事中,能够悟出一个大道理,这些都是靠平时积累的呀!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朱自清的散文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不同于冰心的飘逸,更不同于周伯人的隽永.他用自己“真挚清幽”的特性创造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其中,《背影》、《匆匆》、《荷塘月色》、《春》这几篇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典范.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清朝的顶点——康熙 (读《一个王朝的背影》有感)

      历史的长河滚滚而去,封建制度终于走到了尽头.

      面对一代盛世的君主康熙,我的感情总是复杂的,仿佛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到一点,像是缠作一团的丝线,总也理不清.

      康熙的父辈给他了一个好摊子,他或许能坐享其成.但有勇有谋、满腔抱负的康熙怎能容得下鳌拜的大权在握、吴三桂的割据一方,终于他开战了,十六岁干净利落的除掉鳌拜集团,二十岁又花八年时间打败吴三桂,他由稚气未脱变得成熟自信了.

      他个才能远不止如此,当蔡元提出修筑长城时,他断然拒绝,答复是:“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乐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可谓众志成城者也.”这一句回答体现了他远见卓识、一代明君的风范.对待外族,他一方面设立木兰围场,进行声势浩大的军事演习,另一方面,他又每年在避暑山庄会见北方少数民族首领,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用一个木兰围场和一个避暑山庄代替了连绵千里的长城和数以万计守军,岂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提到木兰围场就不得不提到康熙的涉猎,据记载,他一日之内射兔三百一十八只,可见他强健的体格.身体的强健,与心理的强健往往联系在一起,这使他有足够的精力去处理各种复杂的事务.

      更令我折服的是,康熙作为夷人,对汉学的研究不比哪个汉族知识分子差,尤其是朱熹哲学,到了专家的程度.同时他对西学颇有研究,可以想象,紫禁城的朗朗夜空,康熙站在玉砌栏杆边,托着西方的望远景,遥望灿烂的星河,以及大清王朝的未来.

      康熙也犯过错,尤其到晚年,文字狱,继位的纠葛,对西方传教士的不信任.清朝开始落后于西方大国,空前的繁荣也带来了闭关锁国的自大.

      在封建制度逐渐没落的背景下,康乾盛世犹如晚春的绽放的花朵,虽一时充满生机,但早已落后于季节的变更,随时可能凋零.

      康熙的生命热情最终没有点亮中国的前进之路,但他的背影依然伟岸高大

      余秋雨的写莫高窟敦煌文书所遭受的历史厄运以及作者对此的感悟沉思.但文章涉及的一些问题却引起了我的疑问和思考. 作品首先写王道士,说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尽管作者也意识到"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聊",并且也提到了一些官员的无知和腐败,但还是把相当多的愤怒的洪水向他倾泻了.什么"太卑微,太渺小,太愚昧",什么"小丑""肮脏"等等,作品详细描述了王道士发现敦煌文书并将其卖给斯坦因等人的过程.文章名为就很说明问题,而且应该说,全文是紧扣"道士塔"这个题目的.这就给人一个印象,似乎真如作者所说:"不幸由王道士当了莫高窟的家,把持着中国古代最灿烂的文化."而如果换另一个有文化的人来当家,似乎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揭示了一个文化悲剧,一个巨大的民族悲剧",但除了愤怒与悲哀,作者也未能告诉我们出现这样的悲剧的根源所在.人的被"错置"的命运是导致历史荒谬的本源所在,而"家天下"的制度则是民族悲剧的必然发生的现实因素,文化认知意识的落后则是这一悲剧产生的文化背景与根源性动因.

      道士王圆箓长眠于敦煌莫高窟已经70多年了.他是一个道士,最终却沉睡在了佛的怀抱,受到佛的永久庇荫,不能不说是非常罕见的例外.更有意思的是,从古至今,王圆箓大约还是道教史上惟一一位在死后得以建塔的道士,而且在莫高窟,而且安葬他的那座塔,比别的塔高而且大.这两点例外,已是难得的殊荣,足以表明他的不同寻常.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会出远门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我要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声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上,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类似问题3:求三篇文章读后感!11舒婷 鲁迅!余秋雨!

    第一篇: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第二篇: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第三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类似问题4:三篇读后感 作文400字以上!有分加![语文科目]

    今天,我读了《军神》着篇课文,深深的被刘伯承将军那钢铁般的意志感动了.

    《军神》这篇课文主要写刘伯承在重庆治疗受伤的眼睛时,拒绝使用麻药,表现了刘伯承钢铁的意志,表现了作者对刘伯承将军敬佩和赞扬的感情.

    当我读到“病人一声不吭,他的双手紧紧捉住身下的白垫单,手背青根暴起,汗如雨下.他越来越使劲,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抓破了”时,想到刘伯承将军当时要忍受多大的痛苦,我与刘伯承将军相比简直有天渊之别.有一次,水煮开了,妈妈叫我把水入进暖水壶时,不小心水溅到了我手上,我痛得把水壶扔出一边,哭着叫妈妈帮我涂药.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不用麻药,而且不吭一声,而我被水烫一下就哭哭啼啼.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我是多麽的渺小呀!

    又如文中说到沃克医生为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他不但不叫还一直数着刀数,清楚地知道沃克医生割了七十二刀!多麽坚强的意志呀!有一次在放学的路上,两辆正在奔驰的汽车撞在一起.“砰”,一辆车被撞出一边,一辆车横在路上.突然,被撞出一边的车的车门打开了,司机从里面艰难的走了出来,只见他的头流着鲜血,白色的衣服都被染红了.但他坚持走到路边,边用手机报警边向旁边的行人求救,直到救护车到来为止.周围的人都被他那坚强的意志感动了.如果那个人是我,早就痛的说不出话来了,哪里还想到去报警求救呢?

    读了《军神》这篇文章,我深刻的认识到,人生于世,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有着像刘伯承将军那样坚强的意志,沉着面对,困难和挫折就一定会被克服.

    今天我读了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苯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完这篇童话,我不禁问自己,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骗呢?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

    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溜溜球玩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道德的抉择

    “道德问题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但是实施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当你面对着很大的诱惑的时候.”这是课文《钓鱼的启示》中最吸引我的一句话.

    《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也没有精彩的情节,但是它用简朴的语句和简练的故事情节讲述出了一个不深奥但却非常有意义的道理.

    课文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小詹姆斯与爸爸出去钓鱼,他们在不允许钓鲈鱼的时间里钓到了一条大得简直令人难以相信的鲈鱼,经过爸爸的教诲,原先不肯放生鲈鱼的小詹姆斯终于把鲈鱼又放回到湖里了,这次钓鱼的经历让小詹姆斯懂得了不论在什么时候,不论有没有人监督,都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是一个道德问题.

    谁都知道要自觉地遵守规则,可是在很多时候,很多人为了自己一时的很小的便利而去违反规则,也许,他们并不是故意要这样做,但是面对诱惑的时候,总是心存侥幸,不能管住自己.其实,规则的制定就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有秩序、更安全、更方便,但是,要想真正达到制定规则的目的,需要靠每个人的自觉遵守和执行.好多人在违反规则的时候,总是想:“就这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就行了”、“反正没人知道”……如果大家都这样想,都这样做,那规则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遵守规则,要靠每个人的自觉性,怎样才能有这种自觉性呢,这就是一个道德问题、一个品质问题.这种道德和品质的培养要从小时候、从小事情上做起.

    中国人在欧洲的那段日子里,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就是在过马路时,行人在红灯前一律不走,即使没有任何车辆来往,他们也要等到绿灯亮时才从斑马线上横穿马路.可是,在北京,行人横穿马路时从来不看灯,想走就走.我们班有些同学也是这样,上课发言时讲的很好:“我们一定要遵守规则,红灯停,绿灯行.”可在实际生活中,做的却又是一套.从小事做起,从实践做起,从中国人做起!

    为什么别人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却做不到呢?

    类似问题5:写五篇关于过春节的文章,3篇读后感急读后感最好要书的,不要文章急[语文科目]

    :《老人与海》读后感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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