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二《敬畏自然》中,人与自然和宇宙的关系是什么的
编辑: admin 201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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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作为生物进化的最高阶段,是自然演化的产物,人的生命活动归根结底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人一度敬畏自然,神化自然,崇拜自然,以一种仰天、颂天的观念来看待自然,人类屈从于自然,其生活为强有力的和不妥协的自然所支配.随着人类智慧的增进,对自然了解的加深,再也不愿受自然的支配,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支配、利用和控制自然.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人类活动必然引起环境的变化,对环境的破坏则不是不可以避免的.
自然界的价值是自然的性质,它是由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物质的性质与结构所决定的.我们认为自然界具有价值,并且自然界的价值是多样的.在生物学层面上,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它的这种内在价值表现在自然以它自身为尺度,表示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①在人类产生之前,自然界就已经存在了,所以自然事物具有不依赖人类评价和存在的价值.②指人类从自然界的每一种事物本身评价的价值,它并不仅仅从自然事物的用途,功能方面来评价.③生态系统的价值.生态系统整和的效果与生态系统各组成部分相加的效果是不相同的,生态系统整体的性质是不能被它的其他组成部分性质所取代的,比如自然选择的价值,刺激并支持生存的价值等.在文化层面上,它还具有“外在价值”,自然界具有工具价值,自然界的每一种事物都具有他特有的功能,如果失去了这种功能,这种事物就会被取代.而自然界的这种工具价值是以人为尺度的.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认识到必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合理开拓)
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还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变成沙漠为例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反方立足点
到目前为止,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理念上,仍有两种极端的认识.一种是过分抬高人类的地位,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绝对主体,应当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发展要求,更加彻底地改造自然.另一种是过分降低人类的地位,认为人类只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改造自然是干扰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应当尽量使自然环境恢复到人类发展前的原始状态.这两种极端认识在现实生活中都是行不通的.
无论是古今还是中外的哲学理论、法学理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基本有两种观念: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意志、精神、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和非人生命体.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待自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超越自我,根本否认自然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否认和反对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共处,否定法律应当和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主要是将人类的中心地位和重大作用无限、过分、不当夸大的产物.二是“极端的自然论”,又称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即认为人与自然没有区别,根本否认人的中心地位、忽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甚至认为人是“宇宙之癌”,人的存在是一种宇宙病态,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细胞一样,夺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宇宙的和谐,这主要是无限夸大自然与人的共性、过分轻视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产物.但是,人毕竟是不同于一般生物的高级生物,人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具有超越自我的能力.由人制定的法律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是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用与理性、科学态度与道德理想的结合,同时反映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以及人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人应该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相和谐、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和谐、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和谐、“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相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反对“自然主义”和“极端的人类中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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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2,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
3,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当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
4,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
类似问题2:《繁星》一四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我在宇宙的摇篮里 赏析 这首是写出人与自然怎样的关系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生命是何等的脆弱,何等的渺小,因为它是“婴儿”,是摇篮里的“婴儿”;生命是何等的快乐,何等的幸福,因为它是“自然”的婴儿,它卧在“宇宙”的摇篮里;生命又是何等的博大,何等的深邃,因为它与“自然和宇宙”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把自然和宇宙拟人化 把人类缩小化 表现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时渺小和无知的.大自然是博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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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问题3:怎样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300-400字[语文科目]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必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19世纪中期,恩格斯曾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大量论述,其基本观点在今天看来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有些话已经成为经典言论,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
自古以来就存在着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特别是到了近代社会,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增强,往往把自己摆在自然的对立面,宣称要战胜和征服自然.针对这种观点,恩格斯明确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随着自然科学的大踏步前进,“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越多,人们就越是不仅再次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而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页)在恩格斯看来,人不是处于自然的外部,而是自然的产物和组成部分.他讲的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就是指人本身具有作为自然的产物并始终归属于、依存于自然的属性.
事实上,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的确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体的生命活动始终遵循自然规律.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并建立起极其复杂而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虽然人类同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的物质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特别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人类本身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而且始终同自然之间保持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没有人类,自然照样存在,即自然不依存于人类;但是人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即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
理解人与自然的一体性,有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虽然人同其他事物相比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但是人并非生活在自然之外,更不能把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否则就难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看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际上是人作为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同周围的环境和谐相处.诚然,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改造和利用自然.但是因为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对自然的任何改造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人自身,所以绝不能把自然当作可以被随意改造的对象.自然的某些部分通过改造能够更好地为人类所利用,另一些部分则只有保持原貌,避免被人类改造和破坏,才能为人类所利用.人类改造自然的范围、方式和程度应当有一种自我约束.
二、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恩格斯认为,人所以比其他一切生物强,是因为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 (出处同上)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是人类力量的源泉,也是人与其他生物最本质的差别.
从国内流行的一些社会科学方面的教科书和工具书对生产力的定义及解释来看,大都把生产力定义为人们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其实,利用自然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不少高等动物甚至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改造自然.例如,水獭筑坝、蜜蜂筑巢,就其客观效果来说也是对自然的一种改造.虽然这些动物改造自然的能力无法同人相比,以致被认为完全属于本能,但毕竟也在它们活动的范围内改变了自然的原貌,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它们所利用.因此,严格地说,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并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只有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在原始社会,人们最初只是在自己活动的范围内利用自然,包括采集野果,围捕猎物等,后来在劳动中逐步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当原始人捡起一块石头打击猎物时,还只是利用自然;当他把石头磨成特定的形状以便更好地使用时,已经改造了自然;至于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和驯养动物,则包含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如果原始人停留在只是利用自然的状态,一点都不知道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那么同其他动物就没有本质区别.人所以能够从其他动物中分离出来,就是因为在长期劳动中逐步形成了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的能力.在近现代社会,人们认识自然规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逐步形成了门类繁多的科学技术.只有不断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才能科学地而不是盲目地改造自然,从而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减少乃至消除浪费和污染.
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是注意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近的后果,而对较远的后果缺乏认识;等到这种较远的后果经过积累而变得相当严重时才引起关注,最终造成巨大损失,甚至难以治理和挽回.这个问题在近代社会已经暴露,欧亚一些地方砍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就是如此.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富有远见的关注,告诫人们要学会预见和控制生产行为干预自然所引起的较远的后果.联想当今世界面临的一系列环境问题,重温恩格斯的教诲和告诫,人们应当有所启示和感悟.
三、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
有不少文献引用恩格斯的论断:“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页)这一著名论断已经成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经典言论.
现代人为改造自然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到自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人类战胜了自然.所谓战胜或胜利,通常是相对于战败或失败而言,既然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应当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征服和战胜自然的观念.不应在人与自然之间人为地构造战胜和战败的关系.事实上,人们改造自然的一切成就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取得的,没有理由说是战胜了自然.何况这些成就往往存在对自然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最终或多或少招致自然的报复.恩格斯当年所分析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和欧洲一些地方破坏自然而遭受报复的情况,同现代社会的情况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由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少数发达国家大量排放各种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的化学物质,导致全球温室效应增强和臭氧层破坏,危及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通过国际协议来减少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物质的排放;一些杀虫剂和化学物质最初被研制成功时曾誉为重大发明,并大量使用,后来才发现最终却会严重危害人自身,不得不禁止使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各种污染物大大超过环境承载限度,不得不投入并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治理污染,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发展的成果,甚至得不偿失;国内一些地方毁林开荒,导致土地荒漠化,最终不得不退耕还林.这类事例不胜枚举.
所谓自然的报复,是一种拟人化的说法.自然是按照客观规律运行,本来不存在什么恩赐和报复.但是因为我们人类宣称要征服和战胜自然,常常违反客观规律,结果遭受损失,在观念中被认为是自然的报复.不论怎样看,人类都需要冷静地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自然具有无限的广阔性和复杂性,总是存在未知领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类认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是有限的;自然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无论古代和现代,人类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违反自然规律最终会自食其果.现代人无需回到过去敬畏自然和盲目崇拜自然的状况,但在自然面前保持谦虚谨慎,虚心向自然学习,在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失为明智的态度.
类似问题4: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是属于自然的.全面、一般地来看,人类只是生物的一种,而生物是自然的一部分;特殊地来看,人类是优势物种,发展到今天,人类已经形成了高度的社会性,科技也得到了巨大而发展,这是人与其他物种不同之处所在,可以说人类是自然的杰作.就我个人的意见,人类应该保持远古时期那种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对于大自然我们只是了解了很少的一部分也没有掌控自然的权利.人类作为高度智慧的动物,应该做的是去探索自然,领悟自然来推动自身发展,而不是通过破坏自然来获取私利.打开心去欣赏自然领悟自然,体会那种在自然中的渺小感,才能和自然融为一体,顺应自然的变化(有点中医、太极之类的感觉),达到天人合一.顺应不就是适应么?适应了才不会伤害自己.(一点个人意见~)
类似问题5:拜托了各位!急用啊!作文要求如下:有这样一句名言:“当第一批实木被砍倒在地,文明便开始了;当最后一批树木被看到在地,文明也就寿终正寝了.”它从自然哲学的角度阐发了人与自然之[语文科目]
大自然是天然的资源,我们与大自然彼此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保持珍惜和爱惜的心态,适度的使用自然资源,不再让大自然遭到破坏,使生活环境美好、自然资源无耗尽,让后代子孙能享有一片净土,我们的关系就像是母子一样亲密、和谐.
但是长久以来因为人类文明建设和工业开发等,过度使用自然资源以致森林被破坏和环境被污染,导致空气和水源异变等现象,造成了生态不平衡,不只是破坏了动物的家园,也破坏了植物的生长环境.还有台湾以前曾经被荷兰人称作是美丽之岛福尔摩沙,但经过人类的过度破坏,如河川的放养生物及排放污水,原生物种梅花鹿的濒临绝种等等…以经不再是以前的福尔摩沙了.地球上珍贵的自然资源热带雨林,以平均每一秒钟有两个足球场的速度消失,全球正因为人类的文明及武器的发展而威胁著地球的生命,生活在地球村的人们更应该为万物的和谐尽一份心力.
假如我们持续破坏、污染环境,不再维护自然生态,一旦生态被破坏、自然资源即将殆尽,居住环境遭受到威胁、严重的恶化,就会如同我们的生命遭受威胁一般,这些现象会更严重蔓延至整个地球村,地球上这麼多动植物都是因为人为的过度破坏,而导致生病、死亡.总有一天我们人类也会面临资源耗尽和灭亡的命运.
我们人类导致自然生态系的不平衡,又让许多自然界小生命遭到摧残,我们更应该为我们的行为负起责任,现今应该如何必免这些现象再继续恶化,我们可以从自我开始,净化空气和做好资源回收和资源永续利用的环保概念,例如:搭乘大众运输工具、利用太阳能资源、风力发电,积极的提倡资源的分类、适度的利用自然资源、让绿地有生长的机会,不与天争地,让万物有所依,让我们告诉大家,再让大家再告诉大家做好维护自然的生态保育工作,使我们的环境能美好,再恢复生气盎然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