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怎么处理我有一瓶没用完的发胶,上面注意.
编辑: admin 2017-04-03
- 追问: 打不开。。
- 追答: 可用小刀进行、、、、、你懂的、
- 追问: 。。。 还有什么方法处理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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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池归一类,属于有毒垃圾.
提示:
倒进卫生间的马桶里,然后用水清洗瓶子再倒进马桶里,将瓶子扔在可回收分类的垃圾桶里就好了、
类似问题
类似问题1: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处罚我一个朋友在北京,携带了某种胶乘地铁,结果警察说胶是易燃物品而把人给扣派出所了.有没有相关规定?还有关于违反这个规定的处罚方式是什么?能不能有个
关于严格控制生产出售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的紧急通知
来源:国家经委、 公安部、 铁道部、 交通部、 民航总局、 轻工业部、 农业部、 商业部、 供销合作总社 作者:
各省、市、自治区经委、公安、轻工、农业、交通、民航、商业局(厅)、供销合作社,各铁路局、东北铁路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运输任务日益繁重.保证旅客运输的安全,是一件只能做好不能做坏的大事.但是这几年由于有些单位非法生产、销售拉炮、摔炮、打火纸等易燃易爆物品,和一些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车船而发生多次火灾、爆炸事故,旅客伤亡惨重,国家财产损失巨大,教训极为沉痛.
今年二月,国务院转发了铁道部《关于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保证春运安全的紧急报告》,对旅客安全运输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在执行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旅客运输日益紧张,防范措施还不够有力,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车船飞机酿成的火灾、爆炸事故仍不断发生,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当前客运急剧增加,元旦、春节将更加紧张.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客运安全问题,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努力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客运安全工作.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进港上船、进场上飞机和违章托运的宣传教育.请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予以适当配合,讲明意义,晓以利害,号召广大旅客互相监督,自觉遵守.各地公安、铁路、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查堵工作.对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二、严格禁止使用氯酸钾、赤磷、雄黄等药物加工生产、销售打火纸、拉炮、摔炮等危险物品.这些危险品不用明火点燃,而稍加压、挤、拉、摔、磨擦即可起火爆炸,不仅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易于酿成事故,而且儿童玩耍此类物品引爆放散的毒性气体吸入喉管内脏,也有害于他们的健康发育.为此,要求烟花爆竹生产部门,坚决按照轻工、农业、公安部和国家劳动总局一九七八年十月联合通知和轻工、农林部一九七九年二月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今年二月公安、铁道两部联合召开的春运安全会议精神,禁止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加工生产拉炮、摔炮和打火纸;对现有存货要停止出售,非法生产的要销毁;化工、商业、物资部门要健全销售氯酸钾、赤磷、雄黄等产品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出售;对于文艺、体育、狩猎等专用品和外贸出口者,由各省轻工、农业部门指定专门工厂生产供应,并规定严格的销售、包装和托运办法.
三、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管理.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生产单位,要坚决取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和颁发生产操作规程、原料配方和成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四、由于旅客擅自携带拉炮、摔炮、打火纸等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酿成爆炸火灾事故时,除严加处分肇事者外,要追查非法生产、销售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现在正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季节,要加强检查工作.由铁道、交通、公安、轻工、农业等有关部门分别组成检查组,结合以上要求,对一九八○年国发三十九号文件和一九七四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两个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编者注:本通知所说一九八○年国发三十九号文件,即国务院批转铁道部《关于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保证春运安全的紧急报告》,其中提出做好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的措施如下:
一、重申国务院一九六一年一月批准的《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和一九七四年七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地方、铁路有关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和铁道部、公安部有关易爆、易燃品的管理规定,讲明意义,晓以利害,号召群众互相监督,自觉遵守.为能引起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的注意,迅速收到效果,可以选择一些典型事例登报、广播和播放电视.
二、为了保证旅客运输的安全,不准任何人携带爆炸、易燃危险品进站上车.对需要外运的,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搞好包装,到指定车站,负责托运,严禁让买主自行携带.对私自经营和贩卖倒运的,要依法处理.
三、采取宣传教育和查堵相结合的办法,坚决制止携带易爆、易燃危险品进站上车.铁路职工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进行检查.对旅客听到宣传,在上车前自动交出的,允许其自行处理;有意或伪装夹带,以及伪造货物品名、隐瞒货物真实性质托运的,查出后除没收物品外,应给予罚款或处罚;对造成事故致使人身伤亡和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认真执行易爆、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做出成绩的,特别是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四、各级地方政府要严格控制易爆、易燃危险品的生产,加强管理.未经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和县、市以上公安机关备案的,一律不得生产.经批准生产的单位,在春节前对其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要普遍进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要限令改进,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令其停产.检查合格的,要发给合格证明,铁路方能承运.严禁公社、大队和个人制做打火纸、摔炮、拉炮等危险品.鉴于打火纸、摔炮、拉炮性能极不稳定,且有剧毒,稍有磨擦、冲击就容易燃烧爆炸,建议由国家指定工厂生产和专门商店经营,供应文化、体育部门和狩猎使用,铁路不办理托运.
类似问题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化学科目]
1.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4.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类似问题3:求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第二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
1、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2)化学危险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或者同船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施工工地人力搬运化学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和放射性化学物品时,应备有相应防护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及使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
(5)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地点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
(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如果必须在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设备.
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火车的蔽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3、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前后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运输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时,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准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桥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设施旁.
5、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视情况需要,派专人押运或指定可靠人员负责运输.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
6、载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要有明显标志.
第三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
4、初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会同公安、技术部门共同把关,严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记录.
5、化学危险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
6、化学危险物品销毁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亲自指挥,雨天和夜间尽量不进行销毁工作.
类似问题4:易燃易爆物品有哪些?[化学科目]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顾名思义,是指在受热、摩擦、震动、遇潮、化学反应等情况下发生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化学物品.其虽危险,却涵盖了生产生活中的许多领域,如化肥、农药、药品、试剂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爆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类似问题5:易燃易爆物品都有哪些?[化学科目]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