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叙述正确的是 ①由美.
编辑: admin 2017-03-03
-
4
答案A
中国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创始会员国,③说法错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系列优惠,从而为推动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④的说法不能成立.
类似问题
类似问题1:GATT关贸总协定的八个回合请问1、GATT的八个回合的时间、地点、成果分别是什么?2、WTO最近一次的部长会议的议题是什么?其中有那些最后没有成功?请知道多少就回答多少,
届次
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
参加国和地区数
谈判内容和议题
谈判主要成果
1
1947年4月-10月
瑞士日内瓦
23
关税减让
达成45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资本主义国家进口值54%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导致总协定临时生效
2
1949年4月-10月
法国安纳西
29
关税减让
达成147项双边协议,增加5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5.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
3
1950年9月-1951年4月
英国托奎
32
关税减让
达成9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6%
4
1956年1-5月
瑞士日内瓦
33
关税减让
达成近3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相当于25亿美元的贸易额
5
1960年9月-1961
年7月
瑞士日内瓦(狄龙回合)
39
关税减让
达成44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0%,相当于49亿美元的贸易额
6
1964年5月-1967
年6月
瑞士日内瓦(肯尼迪回合)
74
关税统一减让
涉及关税减让商品项目达60000项;经合组织成员间工业品平均削减关税35%,涉及贸易额400多亿美元
7
1973年9月-1979
年4月
瑞士日内瓦(东京回合)
99
(1)关税减让;
(2)消除非关税壁垒
以一揽子关税减让方式就影响世界贸易额约3000亿美元的商品达成关税减让与约束,使关税水平下降35%;9个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关税降至加权平均关税降到6%左右;达成多项非关税壁垒协议和守则;通过了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的“授权条款”
8
1986年9
月-1993
年12月
瑞士日内瓦(乌拉圭回合)
117
(1986年103年;1993年末117个;1995年初128个)
(1)关税减让;
(2)非关税壁垒;
(3)总协定规章;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问题;(5)服务贸易
达成内容广泛的协议,共45个;减税商品涉及贸易额高达1.2万亿美元;减税幅度近40%,近20个产品部门实行了零关税;发达国家平均税率由6.4%降为4%;农产品非关税措施全部关税化;纺织品的歧视性配额限制在10年内取消;服务贸易制定了自由化原则;建立了WTO取代GATT
类似问题2:奠定了以美国为中心的贸易体系的事件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签订吗?怎么答案会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确立呢?答案是不是错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确立不是标志着以美国为中心的国际金融体系[历史科目]
这个~是这样 咱们要说明白 就OK了
布雷顿森林体系 其中 很重要的一点 是期间 美国规定了以自身为主体的金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
这样 美国 才真正 成为了经济命脉
如你书上所说 规定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
也是讲的这个问题
所以 在规定了金本位制度后 美国真正成为了世界经济霸主
再说关贸总协定
其实 关贸总协定 更多的是针对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出现的垄断组织 进而出现了 资本主义垄断阶段 也就是出现了贸易保护
那么 贸易保护就会引起国际贸易萎缩
可是二战后 经济才是发展各国的力量 恢复世界各国所谓活力的根本方式
于是 关贸总 应运而生了
(即使抛开zf阴谋论 这一组织 也为美国的经济命脉地位 起了一定巩固作用)
所以说 关贸总协定 只是为了促进经济交流而出现的
而在这之前 出现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协定 才是真正的 美国中心格局的 起点 或者说是标准
类似问题3:关贸总协定的作用如题...求概括成3条..这样..
1.关贸总协定制定了国际贸易活动的“行为准则”使国际贸易行为规范化、国际市场秩序化.
2.关贸总协定通过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限制非关税壁垒,奠定了国际自由贸易的基础.
3.充当国际“商务法庭”,发挥贸易仲裁作用.
类似问题4:关贸总协定会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作用
关贸总协定各项规定的重要作用是为了实现总协定的宗旨,即削减关税和限制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这一作用通过以下方面来进行:
1、形成了一套指导缔约方贸易行为的国际贸易准则
关贸总协定规定了缔约方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必须遵守的若干基本原则,如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互惠平等的关税减让、禁止采用进口数量限制等保护主义措施等.各缔约方在其相互的贸易关系中都应遵守这些原则,否则就会受到谴责甚至会受到报复.此外,各缔约方在历次多边贸易谈判中还达成了许多协议,制定了一些具体守则和规章,如禁止倾销和补贴,所有这些原则和规则成为各缔约方所共同接受的基本准则,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增长和发展.
2、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削减关税,促进了战后贸易自由化
关税总协定主持的多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各缔约方达成了一系列的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关税总体水平的大幅度削减.在前7轮谈判中,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从40%下降到5%左右,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关税下降到13%.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各缔约方的关税实行维持现状和逐步下降原则.经过乌拉圭回合,各缔约方总体关税水平决定再削减1/3.
3、减少了关税与贸易方面的差别待遇,有利于削减其他贸易障碍
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在关税上因受总协定关税减让表的约束不能随意增加关税,一些国家是通过各种非关税措施来推行其贸易保护主义.因此,关贸总协定要求各缔约方不得用其他障碍来保护一国的工业,它要求限制非关税壁垒等歧视性措施和数量限制,以保证缔约方因关税减让而获得的好处不被非关税壁垒所抵销.对一时难以取消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关贸总协定规定了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实行达成了一些限制和削减非关税壁垒的协议.1968年第6回合谈判一结束,缔约方就要求秘书处准备一份供非关税壁垒措施谈判的基础文件.秘书处拟定了一份非关税壁垒措施的清单,列举了800项非关税壁垒措施.经过东京回合谈判,在非关税壁垒问题上达成了7项协议.在乌拉圭回合的部长会议宣言中,各缔约方表示,在非关税壁垒措施方面也要谈判期间实行“维持现状和逐步回退”原则.这一切都有助于贸易障碍的消除.
4、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
关贸总协定认为,那些只能维护低生活水平,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缔约方经济逐步增长,将有助于实现本协定的宗旨.因此,关贸总协定规定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某些额外的便利,如在关税结构方面保持足够的弹性,从而为某一特定工业的建立提供必要的关税保护,为国际收支目的而实施数量限制等.随着发展中国家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增多,其贸易地位和利益日益引起总协定缔约方的关注,加上发展中国家的争取和斗争,关贸总协定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利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在1963年举行的部长级缔约方大会上,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与发展问题,增订了关贸总协定的第4部分“贸易与发展”,从而使发展中国家享有更为优惠的待遇.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许多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在谈判中不应为其向发展中国家承诺的义务而期望得到互惠;发达国家还不应要求最不发达国家承诺与它们经济、财政和贸易发展不相符的义务.这一切对于减轻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负担,促使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的发展是积极作用的.
5、为各国在经济贸易上提供了谈判和对话的场所
由于关贸总协定原准备成为国际贸易组织的一部分,在起草总协定时,便没有订入有关组织机构的条款.国际贸易组织夭折后,总协定中的实体义务就需要由某种决策机构监督执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顾名思义只是一项“协定”而不是一个“组织”,但事实上总协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成了一个国际组织,因此总协定不得不设立自己的组织机构,它有设在日内瓦的常设秘书处,有由缔约方常驻代表组成的理事会,以及每年举行的缔约方大会.参加总协定的缔约方单独行动时,就用缔约方的小写字母(Contracting Parties)或成员(Members)来表示;当缔约集体行动时则用缔约方大写字母(CONTRACTING PARTIES)来表示.因此,关贸总协定在特定条件下成为各缔约方处理贸易关系的法律机制,为调解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关系提供了场所和便利,使各缔约方有机会就贸易等问题及时地磋商调解,使有关贸易分歧、争议能及时获得解决,以保障缔约方在总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在组织上、程序上为实现总协定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关贸总协定的缺陷和局限性 关贸总协定成立50多年来,促进了许多国家与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对战后世界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关贸总协定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局限性,有待于进一步弥补和改善.
第一,关贸总协定的许多规则不严密,执行起来有很大空隙,有些则缺乏法律约束力.一些国家按照各自的利益理解协定条文,总协定又缺乏必要的核查和监督手段.例如,总协定第19条规定,当进口增加对国内生产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时,允许缔约方对该项进口加以紧急限制.但总协定未具体规定如何确立损害和如何进行确定损害的调查及核实,也未就“国内生产者”下定义,这就给该条款的实施造成很多的困难和麻烦.譬如,尽管该条款的引用应基于对国内市场的“严重损害”,但是一些国家在情况不严重或可采用其他比较缓和的手段时,也纷纷引用该条款对他国采取严厉的措施.
第二,关贸总协定还存在着“灰色区域措施”.所谓“灰色区域措施”是指缔约方为绕开总协定第19条的保障条款而采取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措施.如一些缔约方在国际贸易中,利用国内立法和行政措施对别国实行贸易歧视,包括通过双边安排强迫别国接受产品的出口限制,如“自动出口限制”.由于关贸总协定原则的例外过多,导致很多原则无法很好地适用.美国利用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取消了波兰的最惠国待遇就是明证.例外过多和例外被滥用,已影响到关贸总协定许多基本原则的实施.
第三,在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方面,没有法律约束性的强制手段.关贸总协定解决国际贸易纷争的主要手段是协商,最后只是缔约方的联合行动,缺少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强制手段.因此,解决争端不力亦是关贸总协定无法得以全面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贸易战旷日持久,美国和欧洲共同体之间农产品之争相持不下,就是明证.
第四,关贸总协定历届多边谈判被某些大国政策左右的局面长期未能得到根本改变.长期以来,历届谈判一直是以少数大国特别是美国国内政策和法律为主导的,决策权主要操纵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手中.尽管欧洲共同体的建立以及日本的崛起,使关贸总协定的力量对比发生一定变化,但由于这些国家都是发达国家,在经济利益方面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因此,从40年代到70年代,关贸总协定基本上是少数发达国家调整贸易政策的场所.近年来,各发展中国家纷纷要求加入关贸总协定,发展中国家在总协定中的地位明显提高.但是,代表2/3以上缔约方的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与美国、西欧国家等没有共同利益,经济上也无法与欧美国家采取一致行动. 结论: 关贸总协定的基础是实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自由贸易体制.自由贸易(Free Trade)是“保护贸易”的对称.指国家对进出口贸易不加干涉和限制,允许商品自由输出和输入的贸易政策.关贸总协定的任务是恢复已被30年代经济危机时的保护主义双边互惠主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窒息了的世界贸易,致力于创立一个旨在实现贸易条件的稳定与透明,并逐步促进贸易自由化的贸易体制.总协定的条款也就充分反映了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原则.
关贸总协定规定,其宗旨是:缔约方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务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也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的协议.而这个协议必须是互惠互利的.50多年来,关贸总协定为实现这一宗旨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世界贸易迅速增长.但关贸总协定已取得的成绩与其宗旨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世界各国的非关税措施已达2500多种,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的最大障碍.
类似问题5:下面关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为什么不正确[历史科目]
GAII(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协议书,本来是准备为国际贸易组织服务的.但是,鉴于各国对外经济政策方面的分歧以及多数国家政府在批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这样范围广泛、具有严密组织性和国际条约所遇到的法律困难,使得该宪章在短期内难以被通过.因此,关贸总协定的23个发起国于1947年底签订了临时议定书,承诺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遵循关贸总协定的规定.
所以后来GAII被WTO取代了,才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