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呼和浩特市小学生苏小林和一个
编辑: admin 2017-01-03
-
4
(1)这是一种没有安全意识,不珍爱生命健康的行为。
(2)不是,他们是为正义而献身,这也是关爱他人生命健康的表现。
(3)方式略。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们应该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当别人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应该见义勇为,但更应该见义智为,在维护他人生命健康的同时,还要尽力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这是人们珍爱生命的表现,也是我们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